政府計劃修例 將中區軍用碼頭上4座建築物列為禁區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19/04/02 17:15

最後更新: 2019/04/02 17: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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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計劃修訂《軍事設施禁區令》,把中區軍用碼頭上4座一層高的建築物,列為禁區,政府計劃在本立法年度,提交修例建議予立法會,並在完成立法後,將碼頭移交解放軍駐港部隊。

政府計劃修訂《軍事設施禁區令》,把中區軍用碼頭上4座一層高的建築物,列為禁區,政府計劃在本立法年度,提交修例建議予立法會,並在完成立法後,將碼頭移交解放軍駐港部隊。

有關的建築物位於添馬公園海旁位置,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今日討論有關修例,政府表示,中區軍用碼頭上,有4座一層高的建築物因防務運作需要,不能對外開放,特區政府將修例,把有關範圍列為「禁區」,有關建築物在所有時間,均不容許未獲駐軍個別批准的人士進入。至於4座建築物以外的範圍,在不影響防務工作的條件下,將劃為「受保護地方」,考慮開放給公眾使用。

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,立法建議一方面平衡了保護軍事設施的需要,亦便利市民將來進入有關的範圍。他又指,在港的駐軍即將滿22年,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、駐軍法及相關法例,在特區履行職務,軍紀嚴明,政府將繼續依法支持駐軍履行防務職責。

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關注,在立法後,有關範圍會否好像被「割出去」,李家超強調,有關說法不符事實,強調中區軍用碼頭是軍事用地,立法建議是希望令這個地方受保障,而根據《駐軍法》,駐軍用地是由駐軍管理。

海濱事務委員會委員顏汶羽形容,軍事用地列為禁區是理所當然,解放軍履行國防工作也是必然,在平衡香港市民對連貫海濱的訴求下,部分用地已在非軍事活動時開放予市民使用,是平衡國防需要及海濱發展需要的做法。